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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破题长期有效合作机制

作者:倪婷     来源:浙江省侨商会     上传时间:2011-10-27     点击数:4327

 

     长三角,是中国最大的经济圈,其经济总量相当于全国GDP的20%,且年增长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进出口总额,财政收入,消费品零售总额均居全国第一。根据有关资料,2010年长三角地区GDP达到69871.97亿元,平均增长12.6%,被公认为今后几年内,中国经济发展最快、最有潜力的地区。
    因此,充分发挥长三角经济圈优势,加强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合作,整合各地侨商资源将有利于侨商组织建设、侨务工作开展和侨资企业壮大发展。
    对于长三角侨商组织的交流合作,国务院侨办给予了高度重视,李海峰主任曾在2009年的首届泛长三角侨商合作发展高层论坛中指出:“希望长三角地区侨商会继续努力,逐步建立长三角侨商长期合作有效机制。”
    对于李海峰主任提出的要求,长三角地区各侨商组织都开展了认真地探讨和积极的探索。
    为进一步促进长三角地区侨商经济的互动发展,做好侨商组织的网络工作,搭建侨商会之间横向交流、合作平台,2009年3月 “首届泛长三角侨商组织秘书长联席会议”在上海召开, 2009年6月,江、浙、沪、皖四地侨商组织在上海成功举办“首届泛长三角侨商合作发展高层论坛”,26个侨商组织签署《加强泛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友好合作发展倡议书》。
    2011年7月21日至7月22日,第三届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秘书长联席会议在南京召开。经过前两届会议,本次会议实现了较大的突破与创新,不仅就建立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长期有效合作机制达成共识,还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和行动,决定重在信息共享、维权权益、合作发展、人才资源、文化交流等五个方面做好工作,为推进合作机制发挥积极作用。
    此外,苏、浙、沪三省市侨办每年还联合举办“相聚‘长三角’招商引资(智)”活动。浙江省政府每年举办“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也会邀请上海、江苏侨商会组团参加。  
    然而,建立长期有效的机制并不是容易,各地侨商组织也存在发展水平不一,工作专业性、积极参与性、自身完善性不尽相同等问题。要破解长三角地区长期有效合作机制的课题,还需要各地侨商会不断建言献策、探索实践。
    协调咨询助法律维权
    一个浙江的侨商,与江苏的企业签订了贸易合同,后来不幸产生了跨省经济纠纷,却苦于没有解决对策。这是很多侨资企业都遇到过的问题,对于跨省贸易频繁的长三角地区,这样的案例更是屡见不鲜。
    然而,自2009年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开始重视合作交流以来,这类问题有了解决对策。“长三角地区各侨商组织开始交流合作之后,侨资企业遇到跨省经济纠纷时,我们浙江侨商会给江苏的侨商组织去电、去函,通过侨商组织的力量进行协调和解决,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浙江省侨商会秘书长姜敏达在接受本刊采访时介绍道。
    正如姜敏达所说,长三角地区企业有跨省经营、合作贸易的悠久历史,发挥长三角地区侨商会维权机制的作用,切实做好维护会员单位和侨商企业合法权益工作也就成为了建立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长期有效合作机制的重中之重。
    为此,第三届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秘书长联席会议确定,明年上半年在杭州举行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维权工作座谈会,交流各地维护侨商投资合法权益工作,推进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维权工作机制的建立。
    作为东道主,姜敏达对会议提出了初步的建议和希望:“我希望长三角各地侨商会能够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介绍各地的维权经验,互相交流学习。同时,大家还可以提出当地遇到的比较难解决的案件,在会议上讨论。要建立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维权工作维权机制,我还建议成立一个长三角地区法律顾问团,由浙江侨商会牵头,沪、浙、苏、皖四地各提供2至3位具有专业水平的高素质律师,共同处理长三角地区的侨商维权问题。”
    在认真做好会员企业经济纠纷投诉协调处理工作的同时,姜敏达还建议开展“企业法律体检”和法律知识巡回演讲活动,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多种平台建信息共享
    除了法律维权,信息共享对于促进长三角地区侨商会之间的合作交流十分重要。为此,第三届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秘书长联席会议提出,希望各级侨商组织之间要加强联谊互动和信息互通,通过举办经贸、文化等各类活动以及网站、会刊等多种平台和载体,促进长三角地区各级侨商组织之间、海内外侨商组织之间的合作和发展。
    会议同时确定,明年下半年在上海举行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信息宣传工作座谈会,商讨建立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信息交流合作机制等有关问题。
    对此,姜敏达认为,长三角地区各级侨商会的会刊及网站,都应该增设《交流之窗》、《经贸信息》等栏目,作为侨商会信息交流的窗口和平台,侨商会已建网站的,都应该链接。对于各地侨商会而言,交流经验和经贸信息十分重要,如有有了《经贸信息》这样的平台,任何地方有好的项目都可以第一时间与大家分享,寻求相互合作。
    而随着通信信息的手机化发展,姜敏达还提出了建立长三角地区侨商会手机短信平台的建议。手机短信具有快捷、方便的特点,各地侨商会有重要活动和重要信息,都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平台进行交流。例如浙江侨商会有重大活动需要发布,就可以先通过手机通知长三角地区各地侨商会秘书长,然后再一级级往下发送。
    此外,长三角地区工作简报的创立也是对合作机制建立的定期梳理与理性分析。姜敏达建议,可以创建《长三角地区侨商会简报》,将各地商会每年工作总结、工作安排、经贸信息、重要活动及政策法规等编入简报,发送给各地侨商会,及时了解各侨商会工作的开展情况。简报可以半个月出一次,由各侨商会轮流牵头,并制作成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版本方便传阅与保存。
    积极引导促方式转型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经济方式转型的关键之年。习近平副主席在会见中国侨商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时指出,侨资企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为推动侨资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做好服务工作也是侨商会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三届长三角地区侨商组织秘书长联席会议传达了习近平副主席的讲话精神,也提出长三角各侨商会加强合作,共同“促进经济方式转变”的希望。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需要优化产业投资结构。而对于长三角地区的侨资企业而言,政府相关部门与侨资企业投资信息的交流渠道并不顺畅。对此,姜敏达建议,长三角地区政府相关部门要以投资说明会、信息发布会、网上项目发布等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侨商、侨资企业发布产业投资导向和项目信息、积极引导侨资投向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及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领域。
    目前,长三角地区侨资企业大多数为家族式经营管理,只是朋友间的一纸契约或类似合伙式的合作,没有一种稳定的现代资本合作方式,侨资较难联合做强做大,企业也难以建立完善的联合经营、管理、监督机制,这不利于侨资企业的发展和资本的壮大。
    因此,侨商组织要通过广泛宣传、开展侨资企业家文化和现代企业制度培训等方式,全面推广现代股份制企业制度,促进侨企之间交流与合作。在一些大型建设项目上,要有意识地引导侨资、侨企联合。还要帮助侨资企业按现代股份制要求,建立完善的经营、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企业搞好经营管理,推动侨资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型。
    而针对侨资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对国际市场有严重依赖,极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冲击的问题,姜敏达认为,要帮助侨资企业“走出去”,以收购、兼并、托管、合资等多种形式赴海外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还要帮助侨资企业产品“走出去”,鼓励侨商在开展产品展销活动,更加便捷地实现产品与销售的直接对接,提高长三角地区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国际市场占有率。(原载《中国侨商》杂志2011年10月第40期 文/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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