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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可申请“直通放行”

作者:     来源:     上传时间:2008-08-12     点击数:5393

      2008年8月6日起,宁波地区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可向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直通放行申请,实现一次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放行。宁波地区7200家企业将受惠——据预测,一年可为通过宁波口岸进出境的相关企业节省2.75亿元费用。同时,实施直通放行模式的每批货物通关时间可缩短1到2天……记者从昨天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此信息。  

  据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山巍介绍,“直通放行”将过去口岸、内地两道关口变为一道关口,真正实现了一次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放行。据悉,列入《实施出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的出境法定检验检疫货物共有2623种,涉及纺织原料及纺织品、机电产品、加工食品等货物。而除列入《不实施进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中的1894种货物外,所有的进口货物可实施直通放行。  

  不实施进口直通放行的货物涉及活动物、动物产品、植物产品、钢铁和钢铁制品、车辆、食品、原木及板材等。   

  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后,宁波地区涉及检验检疫的所有5500多家生产企业和1700多家进口外贸企业将受惠。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直通放行申请后,宁波检验检疫局将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不需要任何费用。  
(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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