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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动态宁波市侨商会召开第四届全体会员代表大会
作者: 来源: 上传时间:2012-04-27 点击数:4701

宁波市侨商会第四届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于2012年4月27日在开元名都大酒店隆重召开。会议由市侨办副主任、市侨商会常务副会长陈瑜主持。
徐鸣翔会长作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杨璧如监事长作三届监事会工作报告,换届筹备工作办公室刘国平主任作关于修改章程的说明,俞曙常务副会长作第四届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理事、监事选举办法(草案)的说明及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建议明的说明,市侨商会四届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及全体会员代表近200人出席会议。
徐鸣翔会长在报告中(一)从围绕服务发展大局,扎实做好为会员服务工作;(二)依法维护权益,努力营造侨企发展良好环境;(三)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促进商会组织自身建设。(四)创新建会理念,切实建好“侨商之家”等四个方面总结回顾了宁波市侨商会第四届理事会的工作。他说:侨商会自2009年换届以来,在宁波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上级侨办和中国侨商会、省侨商会指导下,在宁波市侨办的直接帮助和具体指导下,秉承“团结、协作、联谊、服务”的宗旨,围绕服务国家和宁波发展大局,服务会员为工作目标,主动开展各项会务活动,搭建会员之间交流合作平台;积极组织会员考察、寻找商机;主动做好帮助会员帮困解难,积极维护投资合法权益;引导会员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回报社会公益活动,协调会员和侨资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2009年以来,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推进转型升级,加快侨资企业自身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上级侨办和广大侨商、侨资企业的一致肯定和好评,侨商会的影响力不断提升,自身建设逐步迈向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2011年6月,宁波“侨商大厦”的成功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创了全国侨商组织先河,开创了“以会养会” 新模式,创新了新时期侨商组织新举促,为建好“侨商之家”奠定了基础,对此,国侨办领导对我会创新做法多次给予肯定,也受到各地侨商组织地高度赞扬,我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提高
徐鸣翔强调:市侨商会工作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还有不少问题,许多潜力可提升。一是商会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商会领导虽然有分工,但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二是商会与会员的联系还不够密切,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会员参与商会活动的热情还不够高,需要进一步引导和沟通。四是会务活动的内容和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五是与国内商会和海外侨商组织的联络互动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下一届理事会工作,他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设想:(一)发挥优势,为国家发展大局服务;(二)坚持宗旨,推动会务工作不断地发展;遵循章程,促进内部建设更加规范化;(三)维护权益,努力为会员企业排忧解难。他强调,未来三年,宁波市侨商会将在宁波市侨办的指导与帮助下,在全体会员共同努力下,遵守《章程》,坚持宗旨,围绕中心,加强服务,努力把宁波市侨商会建成侨商与政府联系和沟通的重要桥梁,促进侨商事业发展与兴旺的有效平台,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杨璧如监事长在监事工作报告中指出,三年来,宁波市侨商会监事会,根据商会《章程》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宁波市侨商会三届理事会的会务、管理和财务等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向理事会会议报告审议结果,起到了应有的监督作用。宁波市侨商会自2003年1月成立以来,在宁波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商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在全体会员的参与下,紧紧围绕“团结、协作、联谊、服务”的办会宗旨,团结广大会员努力维护和争取合法权益,加强会员间的联络与合作,积极促进会员的企业发展,配合政府改善宁波的营商环境,开展为侨资企业维权活动,及时帮助会员企业解决经营和生产中的各种困难,稳步壮大商会力量,不断创新办会形式,特别是我会集资建成全国侨商首创的“侨商大厦”项目,使商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有了较大提高。第三届理事会的财务状况已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审计部门的报告,认为侨商会第三届理事会财务运作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经监事会审议,《宁波市侨商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内容全面、真实,《宁波市侨商会章程》修改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新增选的会员符合《章程》有关规定。她感谢各位会员对第三届监事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宁波市侨商会在宁波市侨办的指导下,在新一届理事会的领导下,秉承宗旨,规范运作,继往开来,勇于创新,努力将侨商会办成名副其实的“侨商之家”。
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市侨商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章程修改说明,第四届全体会员代表大会理事、监事选举办法(草案)及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建议名单等,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和监事会。